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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三十九章 决战(1)(1 / 1)

我在现代留过学正文卷第四百三十九章决战广源城,夕阳如血。 城头上的战斗,曾经完毕。 数百具尸身,横七竖八的倒在城头上,大大都人的尸身,是残破的,他们是被投石机投掷的石子所砸到的倒霉蛋。 杨氏的残破旗帜,被人一把拽下,丢下城头。 城下的兵马,顿时欢呼起来。 望楼上的士卒,尖叫着踩上梯子,爬了过去。 广源城,大势已去! 守城的士卒,四集而逃。 “败了!败了!” 他们尖叫着,连滚带爬的逃下城头。 更多的人,跪地请降。 侬克详挥舞着长刀,看着那些跪在他面前的杨家士卒。 他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。 “父亲,儿子回来了!”他在心中低声说着。 作为侬智高唯一存活的儿子。 侬克详无时无刻,不念回到广源。 现在他终于杀回来了。 用着自己的刀子,杀回来了! 城外,侬智会、侬盛德看着城头上的抵抗,渐渐集失,他们也都对视一眼,眼眶发红。 回来了! 他们终于回来了! 现在,是复仇时间! 要将杨家赶尽杀绝! 当然,在那之前,还有一个事情要做——马上派人将这个喜讯,告知在北件的章经略。 …… 今夜,夜色深沉,月色黯淡,只有星光洒在大地,一切都是朦朦胧胧。 在天亮之前,交趾大营内,开端出现了喧哗声。 然后,一个又一个篝火堆被点燃。 一口口铁锅,一个个陶罐都被架到了火上。 白天宰杀的牛、驴、骡等牲畜的肉,被丢到锅中。 士兵们狼吞虎吐,大快朵颐。 就连青壮民夫们,也能分到一碗热腾腾的肉汤。 比力健壮的,更能吃到一根骨头或者一些下水。 全部人都忙着吃喝。 李常杰睁着满是血丝的双眼,站在山上,看向夜色中的远方,那些宋军的堡垒。 他晓得的,自己这边一动。 宋军那边必然知晓。 但是,宋军从发明到知晓,是必要时间的。 然后,号令下达到各营,还是必要时间。 他和他的兵马,被宋军挤压在方圆六七里的狭窄之地。 宋军为了围困他,采取了四面合围,控制关隘的举措。 所以,宋军统帅的号令,要在急切之间,传到四面营地。 即使快马传递,也必要半个时辰,甚至更多。。 宋军在急切间,构造部队,穿戴甲胄,列好阵型,还是必要时间。 这些时间,就是他的机遇。 而现在,又是天亮之前,人最困顿,也最疲乏、乏力的时候。 以有备打无备。 再怎么样,也能够打宋军一个措手不及。 “阿弟,等到老夫率军突围,与北军激战之时,汝当抓住机遇,连忙向南!”李常杰最后一次叮嘱着李常宪。 李常宪流着眼泪,说道:“诺!末将谨遵太尉将令!” 他很清楚,此生恐怕无法再睹到自己的兄长了。 “回到升龙府,告诉天子,守住富良江,北军自退!”李常杰沉声道。 “恩!” “去吧!”李常杰抚摸着他手中拿着的长剑。 这柄剑,追随了他三十余年。 他曾持着此剑,在战场上俘虏过占城王。 也曾带着它,杀入占城王都。 更曾拿着它,攻入北朝的邕州。 数十百万人,曾在他和他手的剑面前瑟瑟发抖。 而现在,他将拿着此剑,走上最后一战的战场。 马革裹尸! 这是武臣的荣耀! …… 章惇今夜一直没睡。 他隐隐约约,总觉得今夜肯定会发生什么事情? 所以,他一宿都在中军帅帐之中,看着陛辞时,官家赐给他的册子。 看着册子上,战后的善后条例。 这些条例总结起来就是:宰割江北,笔绘江山,互相制衡,巨细相制! 典型,却又不太一样的赵官家思维。 仿佛,吕嘉问也有着使命。 一种经济上的使命。 好像还和高遵惠有关。 “甘蔗吗?”章惇念着。 他还没睹过甘蔗呢! 但他晓得,在东南的常州、明州、姑苏等地,人们会种植甘蔗,然后用甘蔗建造成红糖。 红糖运到汴京,成为了汴京夏日各种饮子以及冬日各色点心的必需品。 此外,还有人用糖为调味,烧肉、炖肉。 苏子瞻就是用糖烧东坡肉,如今,这一道菜曾经世界知名,甚至多次出现在《汴京新报》的报导中。 章惇记得去年十两月,汴京新报还专门刊载过东坡肉、红烧肉等多种猪肉烹饪方法。 他南下后,还在恩相王安石那里吃过王安石亲手做的登州鱼烧肉。 那一道菜,就是苏轼的最新发明。 因此,苏子瞻在士林之中名声,渐渐的向着一个厨子靠拢。 原来,这应该是恶名。 世界士医生,会避之唯恐不及。 就像旧年,曾有御史提议,在宫中用罗江犬来守夜,然后就被人称作‘狗御史’,今后名声大坏! 但偏偏,宫中有传说,官家在听说了此事后,据说异常开心,与摆布言:朕闻赵韩王曾曰:治大国如烹小鲜!今苏轼以道入厨,假以时日,必为名臣! 官家都出来背书了。 谁还敢在这个事情上挑刺? 至于什么小人远庖厨这样的士人忌讳,很快就在舆论上,被人洗白了。 并且是汴京新报和汴京义报一起出手洗白的。 汴京义报帮苏轼好理解。 究竟,张方和悦苏轼兄弟的关系,世界皆知。 那汴京新报也出手,就实在是耐人寻味了。 特别是汴京新报上的解释——知登州苏公好厨,人以为小人远庖厨,孟子之教!苏公或有失士人之风也。 然,孟子所以远庖厨,乃‘睹其生不忍睹其死,闻其生不忍食其肉’。 苏公可曾杀鱼?苏公可曾宰猪? 既未曾宰杀,自然不违圣人之教。 这篇报导,章惇是记得很清楚的。 所以,当时他还注意了一下苏轼在登州的所作所为。 于是,知晓了苏轼烧肉、煮鱼都爱放糖的细节。 如今,念着蔗糖,他就难免念起了这些往事。 同时自然念起了,汴京城中渐渐风行的各种烧肉方法。 糖和海鱼干以及各种烧肉仿佛,正在快速成为汴京城各色酒楼、吃食店里的新宠。 一切都被他串联在一起。 “官家计划将来在交趾主种甘蔗吗?”他念着。 交趾之地,炎热多山。 偏又降雨频繁,暴雨常有。 所以产出少,素来被视为不毛之地。 不止是交趾,实在广南东路、广南西路在内的整个岭南地区,自古都不怎么受器重。 广南东路,也就近来两三十年,才因为广州市舶司开港以及韶州岑水场的缘故,慢慢被器重起来。 但也就仅此而已了。 章惇正看着册子,沉溺在自己的世界中,帐外传来了脚步声。 “经略相公!”是狄咏的声音:“交贼营中有异动,贼人可能要突围了!” 章惇回过神来,连忙起身,走出帐外。 此事,整个军帐中的宋军,都曾经起身。

章惇看到,在御龙直的营帐中,一个个陶罐都曾经被人搬出来,放到了板车上。 御龙直招募的土人侗丁,则在忙着给这些矮小的巨人,穿戴甲胄。 鲜艳的凤翅盔,戴到头上,盔顶的凤翅哪怕在黑暗中也格外显眼。 而被朱漆涂满了每一片甲片的山文甲,更是仿佛夜明珠一样。 当这些御龙直穿戴整齐,他们的矮小高峻的身材,加上那为特制的华丽战甲。 在战场上,仅仅是出现,就足以让全部敌人都晓得——这里有大鱼,像他们冲准没错! 历史上,敢这样在阵前炫耀自己,而无惧被敌人围攻的军队,有且只有一支——大唐天策大将李世民所统帅的玄甲军! 章惇看着这些御龙直,在燕援的带领下,列队整齐,整戈待发。 然后他就看向其他处所。 此时此刻,整个宋军营垒,人声鼎沸。 御龙第一将的诸指挥们,都曾经整队完毕。 在更远方,延绵的堡垒,也变得火光耀天。 黑暗中,仿佛有着无数骑兵,在往返穿梭,传递着信息和情报。 而在宋军营垒的劈面,即使相隔至少十余里。 交趾人营中的火光,也曾经肉眼可睹。 显然,他们确实要准备突围了。 “经略相公!”狄咏在章惇身旁,等了许久,没有等到指令,忍不住请示:“请相公下将令!” 章惇看向狄咏,沉声道:“本官文臣也,统兵作战,乃总管之责!” “本官不会干涉总管一切指挥!” 他抬起头,望向交趾人的堡垒:“本官只要贼首李常杰!” “无论生死!” 李常杰,是他此番南下的最大目标。 无论是斩杀,还是俘虏。 都要得到他! 用他的首级,祭奠苏缄以及当年死在交趾人屠刀下的钦州、廉州、邕州军民。 也用他的首级,震慑四方。 更用的首级,筑成他章子厚宰相之路的台阶。 狄咏诧异的看向章惇。 大宋文武,彼此都有着深厚的刻板印象。 文臣总认为武臣,都是厮杀汉,粗鄙不堪,是屠夫、刽子手。 必须得用士医生操作把持,能力让他们不至于为祸世界。 而在武臣眼中,文官士医生,差不多就是眼高手低,怯懦无能,自以为是的丑角。 这些人除了坏事外,一无是处! 最费事的是:职位越高,这些人的性格就越大! 像章惇这样,从来不插足指挥,哪怕到了现在这样的关口,也公开表现将指挥权全权授予一个武臣的文臣。 狄咏从军两三十年,还是第一次碰到。 这就是狄咏不懂章惇了,也没有去仔细探听过这位在朝过去的故事。 章惇开南江,开梅山。 从来都是很善于团结人的,也很善于给人分润功劳。 像是开南江,时任知益阳兼南江抚慰使张颉凶猛弹劾自残杀过多。 章惇回头给朝廷上书,大大称赞张颉的功劳,还把首倡拓土的功劳安给了张颉:颉昔令益阳,首建梅山之议,今日胜利,权舆于颉! 于是,张颉因此三级跳,一跃成为江淮制置发运副使。 张颉大喜,今后对章惇的工作无比合营。 为章惇开拓梅山,当起了后勤大总管。 在开梅山的进程中,章惇也一直是放权下面的人的。 对章惇来说,他念的很清楚。 功劳是拿不完的。 所以,没必要和下面的人抢攻。 重点是赢! 只要赢了,那么就算他什么事情也不干,照旧可以平步青云。 甚至还可以学谢玄,在得到胜利的消息后,轻轻一笑:小儿辈破贼矣! “去吧!”章惇摆手,对狄咏道:“吾在此,为总管温酒,以待凯旋!” 狄咏深深一拜:“末将谨遵经略相公将令!” 便带着他的亲兵,转身向前走去。 燕辰带领的御龙直们,紧紧跟在他死后。 一百多名平均身高六尺一寸,穿戴朱漆山文甲,戴着凤翅盔的御龙直,就像一堵坚实的墙壁,摆布扈从举着的火把,照亮着前路。 此时,晨曦从天边出现,但整个世界照旧一片漆黑。 只能听到马嘶声,脚步声,人声。 章惇感受着这一切,他扭头对跟在他身边的随从吩咐:“且与吾在此,等候王师破贼!” 说着,他就让搬来一条椅子,自己坐在帐外,看着堡垒之外。 …… 晚春的交趾,五更摆布,天色就曾经渐明了。 当晨曦的曙光,落在旷野上时,交趾兵马,曾经集体出了堡垒。 数万人,列阵向前。 拿着木杆、竹枪的青壮们瑟瑟发抖的走在最前面。 他们死后,是拿着刀剑,驱赶着他们的交趾官兵。 这些青壮是炮灰,也是消耗宋军第一波弓矢的盾牌。 而在阵中,两十头披挂着皮甲的战象,在象兵们的操作把持下,踏着步子,以不成阻挡之势,阔步向前。 两十头战象,就像两十座小山。 它们庞大的身形,每前进一步,都市让地面发出微微的战颤。 李常杰骑在一匹可贵的战马上,穿戴一件铁甲,跟在战象们的后面。 在他死后,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一千死士。 这些人将在战象之后,冲入曾经被踏碎的宋军阵列。 而在他劈面,宋军也曾经完成了列阵。 无数旌旗飘舞着,骑着马的信使,穿梭在阵列之中,不息传递着号令。 李常杰很随便的就能看到,在战象们直面的宋军阵列中。 有着一群格外高峻、矮小的宋军士兵。 他们太好识别,也太显眼了。 鲜艳的凤翅盔上的长翅,随风而动,朱红色的鲜艳宝甲,更是在阳光下,烨烨生辉。 那底子不是一支军队! 哪里有军队,会将自己打扮的如此鲜艳,如此显目? 这不是摆明了告诉对手——打我、射我,将你们的一切火力都投向我吗? 李常杰睹着,顿时信心大增。 “天助我也!”他兴奋的勒紧缰绳。 宋军犯了大错! 他的经验告诉他,宋军之中的那一支军队,肯定护卫着一位大人物。 只要冲过去,擒杀那位大人物。 就必定重挫宋军。 就像是百年前的澶州城下,北兵和辽人对垒。 靠着八牛弩,胜利射杀辽人元帅。 于是,李常杰立即对摆布道:“传我将令:全军冲击北兵中央,擒杀北兵统帅者,老夫必表天子,封万户侯,赏黄金一千两!” 摆布闻言,纷纷前去传令。 他们骑着马,甚至是徒步奔跑着,将李常杰的将令传下去。 此时李常杰的军阵,分作了摆布两军和中军三大坨。 摆布两翼是青壮民夫和督战的两三千士卒。 在中军是李常杰的主力,以大约一万五千人摆布的士兵,簇拥着两十头战象,滚滚而前。 两翼不必要去传令。 他们就是吸引注意力和浪费宋军箭矢的炮灰。 中军才是真正作战的主力。 所以,这些传令兵,只花了差不多一刻钟,就将李常杰的号令传了下去。 于是,交趾中军的士气,被提振了起来。 许多士卒眼中都出现了光彩。 万户侯?黄金千两? 是可以赌一波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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