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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章 狗军阀曹瑛(1 / 1)

“这样写可以了吗?”

军营里,当张亦在王一半是勾引半是要挟的话语下,终于做出了选择,背刺曹瑛,把曹瑛这个附属北洋一系的小军阀做投名状,去投南方正在筹划北伐的北伐军。

而要让南方这边的北伐军相信自己,他自然得派出可靠的人,将代表自己身份的印信和此刻为何要选择背刺曹瑛的原因写大白。

军营里的兵自然不成信,唯一能帮自己将这份信件送到的,就只有自己的师弟马锋。

言简意赅将曹瑛的兵力部署,武器装备还有他即将要血洗普城这件事说明后,张亦也把这封信的内容给王一过目。

究竟这整件事都是以王一这家伙为主导,自己师弟马锋太实诚,玩不来这些。

“意思表达清楚就行,不过马锋大哥此去还差点东西做粉饰,你这模样,到了也睹不到念睹的人,张上校,你这边有军装吗?”

闻言,张亦也将代表曹瑛这支部队的军装取出,丢给马锋,顺带还把自己的配枪也交给自己师弟马锋。

而看着这一身刚好适合的军装,王一和马锋也就晓得,这位张亦心里一直惦记着马锋这个师弟,连军装什么的都替他备好了,实在是用心良苦。

“现在先别穿,到了处所再穿。”

“好,不过王小哥,我到了那个叫黄埔的处所后,我应该找谁?”

马锋也问出了一个关键问题,这个问题也把王一给问住了。

能找谁?总不能直接找先生和总理吧?那也不是马锋这咖位说睹就能睹到的啊。

思来念去,在王一脑海中也蹦出一个名字。

“你到了那里,就找一位姓蒋,字湘耘的将士,这个时候他应该还在军校里,大概就比我大个四五岁的模样。马锋大哥,记住,你这一趟一来一回,只有七天的时间,成了是七天,不成也是七天,这也算我委托您的一趟镖吧,至于镖钱。”

王一摸索了下全身,也将那把从曹少璘手里缴获的镀金手枪拿了出来。

“虽然不是纯金,但壳子是金的,还是能卖个好价钱的。”

“镖钱,王小哥曾经给过了,让我和师兄冰释前嫌,给我师兄指了一条明路,就这两个,这趟镖我马锋必然替你送到!”

马锋这也大白为啥之前王一会在自己入军营前,给他卖了个关子,说自己接下来没啥时间跟自家师兄叙旧了。

黄埔在羊城,而他们现在所在的普城在闽系一带,两地相隔数百里,在这道路交通极为不便的民国,没个十天半月是不成能到的。但现在时不我待,他必须连夜动身,中间甚至还要换马,乘坐火车,由不得他在这跟张亦彻夜畅聊。

对着王一抱拳一礼,马锋快步走出大营,朝着营寨外奔去。

大营里,就剩下王一和张亦两人。

“王少侠,我还是不太理解你刚才对师弟说的话。”目送着自己师弟为自己出息奔波,张亦支回心神,也给王一抛出问题。

“就别叫我少侠了,这世道,大侠真的不顶啥用,就跟马锋大哥一样,叫我一声小哥吧。”

“那好,王小哥,为什么你刚才说成与不成,马锋都得七天之内回来?”

“成了,那就是北伐军与张上校你表里夹击,诛杀曹瑛,让普城提早进入北伐军的庇护之下。不成的话,就是我一人独创敌营,将曹氏父子毙于掌下,但之后普城这数万公民就不好在这地界生活了,还得仰仗你支拢旧部,带着马锋大哥还有普城处所保安团,将这一城公民护送到北伐军所在的范围里啊。”

说到这里,张亦哪还不大白,打从一开端,王一就没计划杀了自己。

无论自己最后答不答理,他都市给自己留一条活路,送自己一个锦绣出息。

自己在赌,王一何尝不是在赌,他在赌自己到底是不是良知未泯。

念到这里,张亦也只能对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小了几乎一轮的年青人,拱手深深一拜。

“这种俗礼就算了,马锋大哥这边在做事了,张上校,你这边还得合营一下我呢。”

“但说无妨!”

王一扭头,对着张亦朗声一笑。

“借你营中的枪给我耍耍~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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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夜,在夜深人静的普城街道上,突然的,一阵重物落地,伴随着金属碰撞的声音在普城街道上响起,将入睡的普城县民和处所保安团都给惊醉了。

披上衣服出来的处所保安团团长杨克难和一寡团员走出大门,就看到在街道上密密麻麻洒满了枪支弹药,借着火光大致一数,足有千来把。

“这···这是怎么回事?!”

杨克难先是一愣,但很快就反响反映过来,能在这普城中做到这种事的,只有王一这个年青人。

他也听说过,在道门之中有一种叫做五鬼搬运的手腕,以自身真炁滋养精灵,让其帮忙施术者将货物转送到百里之外。可王一练的不是倒转八方吗?倒转八方里有这手腕?

那自然是没有的,这里的千百来条枪和弹药,全是王一自己一个人从十里外的军营处搬来,空投到普城的街道上。

“杨团长,就像你看到的这样,曹瑛既然要血洗普城,总得让普城的老公民有那么一点自保之力吧。”

王一略带气喘的声音从头顶传来,杨克难循声望去,也看到王一脸色带着苍白,汗水打湿了衣服。

千百来条枪,再加上弹药,加起来接近五吨的重量,自己一个人从十里外的军营一路搬运过来,空投到这里,着实消耗了自己不少气力。

虽说自己主修倒转八方,辅修逆生三重,两者都在王一手里成了性命双修的功法,可说到底,王一今年才两十岁。再怎么天赋异禀,金手指再怎么给力,也得讲究个基本法。

这一趟五吨重的枪支搬运,好悬没把他的腰累断。

更别说,异人本质上就是玻璃大炮,后世强如百岁高龄的老天师都能被陆瑾破防,更别提王一这个小年青了。

原来你也会累啊。

看着王一此时的衰弱模样,杨克难心中不免升起这个念法,王一此时的衰弱,让他才意识到,眼前这个年青人只是个两十摆布的小伙子罢了。

“可你把枪扔到街上又如何?他们没玩过枪,怎么敢抵抗曹瑛的军队?”

“杨团长,他们是没拿过枪,但他们睹过人开枪杀人,就算不敢开枪,壮壮胆也是极好的。夜深了,杨团长,我先去睡了,你也早点休息吧。”

没有再回应杨克难这位保安团团长的困惑,王一运转功法,人体磁场作用自身,开端调息自己此时的状况。

转身,就回到客房中歇息。

而杨克难也只能看着满地的枪支弹药,无奈叹了口气,召唤寡人回屋。

一夜时间过去,正如王一说的那样,这些从军营那边搬运过来的枪支弹药早已不睹踪影,全都成了普城公民手中的一杆枪。

专门起个大早起来的杨克难,看着空空如也的街道,一时也不晓得该说王一弄出的这档子事是对是错,主导权早已不在自己手中了。

而经过一夜的调息和休息,换了一身衣服的王一状况曾经恢复完毕。

照例去牢房看了一眼被自己打掉一只耳朵的军阀之子曹少璘,这个以癖好杀人,给自己冠上少帅名头的家伙,现在看到王一犹如睹到了鬼。只会蜷缩在牢房角落,不息用我爹是曹瑛这样的无力话语来要挟王一。

王一没再去看这个小丑,走出保安团的大院,看着空荡荡的街道,笑了,胜算六成了。

在王一发枪给公民之后,日子突然又归于安静了。

普城老公民拿了枪,也没有大声喧哗,继续过着自己的日子,而王一也跟个没事人一样,没事就去铁牛面馆里吃面,仿佛那晚洒落在普城街道上的枪支弹药只是一场幻觉。

而在这样的流逝中,王必然下的七天就过去了两天,远在几十里外石头城驻扎的狗军阀曹瑛,也终于将大军开到了普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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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啪!”

军营内,马鞭破空的声音响起,狠狠打在半跪在地的张亦背上。

“他妈的废物,我养你们是干嘛用的!连我儿子都照顾不好,丢了只耳朵也就算了,还丢了一千多条枪!你是不是以为我不敢枪毙你!”

狗军阀曹瑛是个貌不惊人的中年汉子,身高在一米七摆布,在民国这个年月,也算得上高峻。但光从面相上看,真的不像是一个癖好杀人立威的军阀,对此,也只能评价一句咬人的狗不叫。

“大帅息怒,这件事委实怪不得张上校,那个叫王一的异人手腕我们领教过了,那底子就不是人!虽然张上校看护不力,丢了枪,但那些枪再怎么样他一个人也用不完,只会落到普城那帮贱民手中,大帅,还请念念,就那些一辈子没摸过枪的贱民,他们拿到了枪又如何?

若是拿钱,那还能理解,那是贪,拿枪,是反,他们没这个胆啊大帅。还请大帅看在张上校劳苦功高的份上,让他戴罪立功吧。”

曹瑛身旁,被张亦早早叫走去给曹瑛送信的异人也赶紧上前为张亦说情。

倒不是他跟张亦很生,他和那个被王一捏死的异人雷悦一直跟张亦舛讹付,但说到底都是在曹瑛手下混饭吃。

现在死了一个,唇亡齿寒下,他不得不出来保张亦,不然到时候倒霉的就是自己了。

“大帅息怒,是属下无能!”

张亦也深知曹瑛的性格,半句推诿的话都没说,就是在那说自己没用。

看着张亦这识趣的模样,曹瑛也是哼了一声,没有在这方面多追究。

他虽然嗜杀成性,但也不傻。

也不是没睹过在孙大帅身边的异人高手,比起自己支的这三个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,也晓得有些异人确实可以疏忽子弹,但他确实没念到自己儿子这么不好彩,出来杀个人就撞睹了一个。

大马金刀坐在椅子上,曹瑛沉吟了片刻,反而问道。

“你说这个叫王一的,我能不能支服?他要什么,钱,权,还是女人?都可以给他,有他在,即便是在孙大帅那里,我也能更进一步。”

没念到曹瑛还有这一出念法的张亦和另一名异人对视了一眼,面色都很尴尬。

要真是这么俭朴,他们至于现在这么费事吗?

看着身旁这个异人不敢说话,张亦也决定给曹瑛这个狗军阀添上一把火。

“大帅,他要你和少帅死。”

“他找死!”

闻言,曹瑛顿时怒了,一拍桌子就站了起来。

“传令,兵发普城,张亦,你打前锋,我倒要看看这个异人王一,他能挡得住几子弹,几炮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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