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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二章:土鳖!(1 / 1)

我有一座赶海屋正文卷第八十两章:土鳖!“上海?” 很陌生的名字,仿佛只是在历史的课本上被提及过一两次,就没有再被提及。 更多的时候,好像被称为魔都。 不但仅是上海,地球大震动前,夏人的历史中,许多城市的地名都没有记录。 自己曾经询问过一些历史特长的同学。 他们给出的答复,仿佛是因为在大震动之前许多书本里,是不允许直接写处所名字的。 往往就会有一些拼音首写来替代。 于是乎,就导致一个问题,在大震动后的混乱黑暗的期间过去后,许多人念要找到历史资料,结果出了大都书本外,大部门书本是没有这个名字的。 单纯的拼音首写,也不晓得具体是什么。 相对而言,西欧,北欧,乃至大和等等民族的历史上倒是没有出现这种问题。 只不过地量变换,那些过去的城市名字,大大都都被保护区替代掉。 那些东西过去记录的历史。 早曾经成为课本上的一页纸张。 甚至只是一个词汇。 所以看着面前霓虹灯闪烁的大上海三个字,丁小乙一时有些兴奋。 迈步继续往前走。 周围开端传来车水龙马的声音。 眼前的世界逐渐变的鲜活,一些身影开端只是含糊,但后来渐渐的清楚,直至和活人没有任何的区别。 街道的上行人穿梭,自己站在此中,反而更像是一个看客。 当看到车夫穿戴者粗布缝制的短袖,头上带着一顶小毡帽,脖子上挂着汗巾。 推着一辆两轮车,在自己面前跑过去的时候。 他的眼中只有惊疑和新鲜。 “嗡嗡……嘟!嘟!嘟!” 这时,最令丁小乙感到兴奋的是,一辆黑色的四轮车出现在他的视线中。 不过待仔细看了之后。 只是一辆黑色的四轮车,并非是自己上次看到的五菱宏光。 虽然簇新的车漆,一尘不染,可照旧遮掩不了,动员机刺耳的嗡叫声。 不过这一切丁小乙的眼中不但仅充满了新奇,更是令他感受到这个期间,共同的魅力。 不要说动员机的声音,就算是这辆四轮车嘟嘟嘟的喇叭声,都是那么的赏心悦目。 “先生,必要香烟么?” 就在这时候,一个小女孩站在自己身边,不过七八岁的模样,油亮的长发,扎着两根辫子。 丁小乙一怔,眼光看向小女孩的装扮。 俭朴的衣服上带着少许的补丁。 双手捧着一个四四方方的盒子,盒子很大,有一根绳带,挂在那女孩纤细的脖子上。 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香烟,从未睹过的牌子。 仙女牌、哈德门、大前门、三炮台…… 各种各样的香烟,色彩鲜艳,香烟的包装上,竟然绘着女人、骑马的士兵等等图片,看得让人感到新奇。 除此之外,还有大包大包的纸包,里面装的是零集的烟丝。 这些东西在现实中,的确是念象不到的。 因为联盟法令,现实中的香烟,外面包装,绝不准美化。 甚至要贴上如堕胎的婴儿,腐烂的肺部真实照片。 以此达到让人戒烟的目的。 虽然对老一代烟民效果不佳。 这些老烟民,往往都市买一个精美的银质盒子,专门用来放香烟。 但对于那些学生也好,青年也罢,许多人看到烟盒上的绘面后,恐惧和反感,令他们本性的去排斥香烟。 此中就包括自己。 他念,如果没有联盟的法令,或许现实中的香烟,必然会设想的更加时尚,美感。 然而当丁小乙余光,突然注意到女孩那双赤果的小脚丫,正踩在冰冷的地面上时。 心口猛的咯噔一下,像是被扎了一下一样。 那是一双可爱的小脚丫,但上满沾满了泥沉。 甚至脚趾上曾经磨破了皮子。 让人看得感到揪心和不忍。 丁小乙张张口,甚至不晓得该说什么。 “先生,您买香烟么,我可以送您一盒火柴!” 稚嫩的声音里,带着一份不应属于她这个年纪的成生。 像是有一颗石头重重压在了自己的心口上。

一个只有九岁的女孩,光着脚丫在冰冷的夜晚贩卖香烟。 这样的冲击感,瞬间像是一把利刃一样一刀扎在自己的心坎上。 自己这个年纪时,正在享用着沙滩上的阳光,牵肠挂肚的拿着水枪在嬉戏玩耍。 他从没为自己的吃喝穿戴去发愁过。 不说自己,哪怕是王佳良的表弟,一样的年纪,吃的圆滚滚的像是一头小猪。 强烈的反差感。 无疑令自己内心更加的煎熬。 这份煎熬,令他突然对这个世界,充满了厌烦。 并且这份厌烦,愈来愈是强烈,令他念要逃,离开这里。 只睹丁小乙不由自立的往后退上一步,甚至有些害怕去看小女孩等待的眼神。 他晓得,自己什么也帮不了。 骤然转过身,加快速度的往前走,盼望能够将小女孩从死后甩开。 “先生!” 女孩的呼喊声,像是针一样扎在他的心口。 但丁小乙还是低着头不管不顾的往前走。 直到听不到小女孩的喊声时,他才逐渐放缓了脚步。 双手放在口袋里,里面果然空空如也。 消瘦的脸颊上,顿时流露出几分苦涩。 这让他第一次感到到,贫,竟然会如此令人伤感。 “都是假的,不必当真。” 丁小乙深吸口气,内心反复的告诉自己,这里,自己看到的一切,都只是灵能生物营建出来的东西,底子不是真实的。 甚至只要自己带着小女孩离开,她也会犹如泡沫,一吹就集。 这时,耳边的歌声,逐渐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开。 “那南风吹来清凉、那夜莺啼声齐唱、 月下的花儿都入梦, 只有那夜来香。 流露着芬芳……” 歌声是从死后的歌舞厅传来,哪怕外面悬挂的大喇叭带着糟糕的音质,刺耳的杂音。 可这不影响女子歌声中,那种风拂杨柳,轻柔而又妩媚多情的声音。 即便是路边推扯的车夫,也会蹲坐在石头上,听着歌声,仿佛也一时记记了养家生活的艰难,一阵阵入神。 “这个声音!” 丁小乙一挑眉头,虽然歌曲变了,但女人的声音照旧令自己感到生悉。 正是这个声音吸引着自己,来到这处灵能空间中。 看了一眼歌舞厅金碧辉煌的大门,虽然自己没有钱,可照旧大步流星的往里面走。 门口的侍从,瞄了一眼丁小乙,不过待看到丁小乙身上整齐簇新的长衫,以及头顶的爵士帽后,就并没有去阻扰丁小乙进入。 甚至面带微笑的为自己推开大门。 以貌取人。 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词汇。 甚至在现实中,这样的人曾经很少了,哪怕高官显贵,或是普通一名效劳业人员,都不会犯这种低级过错。 然而在这个期间里,这个词,虽然是贬义。 但却是大行其道,是最一般的事情,也是最应该的事情。 一件黑色长衫,就曾经令丁小乙和那些连裤子都是补丁的老公民,推开了实质性的距离。 那顶一尘不染的爵士帽,仿佛就曾经令侍从觉得,这个人并不是普通老公民。 最慌张的是,他显露出来的那种淡定从容。 绝不是装出来的。 面临如此金碧辉煌的大上海歌舞厅,那些苦哈哈们,还没这个胆量进来。 不客气的说,就算是他们放这些人进来,他们都怕踩脏了自家地板砖,走路都恨不得点着脚尖飘着走。 金碧辉煌的水晶灯,精美的装修陈设。 宛若一座宫殿般的装潢。 将门外就连路灯都黯然昏黄的世界,彻底分裂开。 令丁小乙不由多打量上几眼。 “小兄弟,很面生啊,第一次来大上海吧!” 这时候一名胸前挂着怀表的中年人迎上来,待看到丁小乙目不转睛的扫视着面前的大厅时。 中年人的嘴角不由得挂起自豪的笑容。 “呵呵,金碧辉煌对吧,这里可是大上海歌舞厅啊!” 然而中年人话音刚落,就睹丁小乙眼光扫视向他,一撇嘴,神色不屑道:“土鳖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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