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 苦一苦百姓(1 / 1)

“大兄,你终于醉了!” 梦中的场景逐渐消退,可醉过来的孟焕却总觉得心中不甚俏丽。 幽怨的气息让唐柿都有些沉默寡言,只敢小声表述着。 “大兄,你到底梦到了一些什么?你昏迷之后一直在说胡话,神神叨叨的,把张大使和尼雅都吓得不浅。” “嗯?我说了什么?” “我不懂,好像是说什么,三堂会审加百列,奥林匹斯山大阅兵,还有什么金字塔里吃炖狗头。这些都是什么意思啊?” “咳咳!大人的事情,小孩子不要多问。” “嘁,我都是十四岁了,还说我是小孩子,我哪里小了?” 孟焕没再理会唐柿的嘟囔,掀开内衬衣物,检查起胸前的伤势。 此时胸膛的情况,与他昏迷前所睹并无不同,弩箭穿胸,但好在心、肺并未受损。 伤口曾经结痂,皮肉之间有些发痒,没有红肿化脓,这是正在愈合的症状。 不愧是热流啊,效果就是强大,奇然候他也很好奇,如果是受到致命伤,比如穿心而过,刺穿五脏六腑,这股神奇的热流还能不能给他再现奇迹。 机遇只有一次,要是热流无法抵御性命之危,那他不就成了有史以来第一个大傻子了吗。 “大兄,提及来你的体质好像是有些神奇,从小到大,就算是第一次骑马摔断了骨头,你都好的比别人快,伤筋动骨一百天,你一个月的时间就能重新蹦蹦跳跳。话说你不会真的和太一神、昊天大神有关系吧!” 孟焕一个爆栗敲在唐柿的头上,没好气的起身穿戴起常服衣物。 “话说,我昏迷了多久?” “没多久,才三天。” “三天?格老子的,可曾查出三天前是哪个邦国的刺客谋杀?竟然连弩箭都有用上。” “楼兰,这些人从未遮掩,甚至上被抓捕后还在放言叫嚣,恐吓那些会盟的邦国,说是但凡敢与大汉结盟者,楼兰与匈奴必将血洗城邦!” 孟焕脸色阳沉,这楼兰国不大,但是性格不小,的确就战争头哥一样,奇然候性格上头了,他连自己的干爹匈奴都杀,的确和疯狗一样。 “没事,这个仇你帮我好好记住,等我们先办完出使的事,后面大兄会亲自让他们归还。” 楼兰,出玉门关走进河西走廊,穿透休屠王与浑邪王的地界后,西域门户之国。 这种小国,常日里听话就还好,这样是敢和大汉蹬鼻子上脸,后面第一个灭的就是他。 “不提他了,这三天可曾有新的邦国来赤谷城会盟?” “又来了四个,大宛、弥、皮山、渠勒。” 孟焕眼前一亮:“大宛来了?那就行,等的就是大宛,只要他到了,其他的国家都是添头,无伤大雅。” 大宛国,相较于龟兹,少了十万生齿,或许是由于追根溯源,他们的来历更加靠西,有城镇分居的习惯。 三十万生齿分住在七十多个城邦之中,大的势力如城邦之主毋寡,便盘踞生齿最多的三万人城池,最小的恍若村镇,算上妇孺与孩童,也不过千余人的规模。 生齿少于龟兹,同样身为农耕为主的邦国,他们却拥有更加精良的装备,更加严整的军阵,数次与龟兹交战之下,未尝一败。 在孟焕与张骞构筑的西域防线中,大宛与乌孙便是最慌张的两个邦国。 其他的邦国能来,属于添砖加瓦,而乌孙与大宛,才是最为慌张的核心。 嗯,如果曾经逐渐开端离开西域疆土的大月氏能够参与,那自然也能如大宛、乌孙一样慌张,究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。 大宛能派人前来,孟焕也算是心里踏实了不少,不枉他在大宛宿敌龟兹身上闹出那么大一个动静。 “实在大兄也不用利落索性的太早。” “什么意思?” “大宛来人并不是毋寡,而是兰隆戈!” “兰隆戈?他是自己前来,还是奉了毋寡的王命?” “我不晓得,反正他一来就找我们交出的马,看他那个模样,我不觉得他是来会盟的,就像是来找茬一样。”

孟焕又头疼了起来。 盖德马身背大宛血统,前几年随着他游荡在沙漠中的时候,刚好和兰隆戈有过一次交手。 这位自夸西域第一勇士的大宛第两城邦之主,一个照面就被盖德马当成棒球打飞,险些死在沙漠。 于是这个梁子就算是结下,至今的东部沙漠还有不少大宛人游荡,就是兰隆戈念要一雪前耻。 “算了,不念那么多了,反正有人来了就行,按照计划,让大使和军须靡兄弟帮忙筹措一下,明天,咱们就召开会盟大典,先把第一阶段的事情定下来再说!” 唐柿拱手告退。 整个帐篷内便只剩下孟焕一人。 安静下来以后,他又忍不住拿起了炭笔,特意从行囊中翻出一卷羊皮缝制的皮卷,开端涂涂改改起来。 梦中发生的事情也让他大白一个事理。 就算是有实在的各种根据留存,神话也好,信奉也罢,实在许多时候都是看掌权者如何去描述。 梦中那位长者不就是如此?哪怕他拥有无数的信徒,可最后依然能被当权者鞭笞,然后挂在十字架上。 留存这些‘证据’的根据,是必要武力去支撑,如果只是单纯的去留下东西,可能很难有实在的效果。 充其量,就是如梦境一样,在天父之上再加一位天父。 反正那块处所历经千年的战争,两大宗教从来也没有打服过谁。 在他穿越前的宿世,不还有一个很炸裂的法案,反某种族法案,连神子的受难图,十字架挂饰,都差点成为被法案定性的标志性违法图案了吗? 他得再加一些新的东西上去,这样能力让证据更加确凿,让汉武帝对探索新大陆有足够的兴趣。 “羽民国在其东南,其为人长头,身生羽,大羿受彤弓素矰,灭其国,穿高原而西迁,至耶路撒冷,以天使居之。” “三身国在夏后启北,一首而三身。大羿受彤弓素矰,灭其国,穿高原而西迁,至恒河岸居,以佛陀居之。” “南海之内有巴遂,又有黑人,虎首鸟足,两手持蛇,方啖之。(大羿划掉)应龙处南极,杀蚩尤与夸父,海水倒灌,黑人东游,度东海以抵彼岸,定于尼罗河岸,奉法老为主。” 孟焕看着照着《山海经》所誊抄的各式来源,心中满意了少许,这样应该不会被人攻讦了吧。 究竟这些人都是老祖宗们打败过的对手,若是让汉武帝晓得,往日老祖宗的对手们千里之外正在憋坏,始终念要回归华夏报仇,这不比俭朴的绘图要更有吸引力一些? “也不太行,兵马未动粮草先行,现在的大汉打个匈奴都要掏空家底,哪里有金钱支撑千万里的长征。” “还得加点东西!” 孟焕冥思苦念,恨不得穿回现代,把历史学好了再回来思考这些。 “算了,不管了,先写,有没有到时候再说,反正主要是能让天子大白,交兵不但可以不费钱,还能挣钱,这能力给当今的武帝建立远征的信心!” “大洋之西有国,三身国繁衍厥后,名曰身毒,其国之地类比南越,稻种禾苗,年可三生,身毒以南多金铜,露天可拾,采之不竭。” “大陆西极有天门,过天门如入第两华夏,有一神物曰棉,可使人冬日无火发汗,冬做裘衣,夏封坚冰,其国民体魄强健,日行千里,手推巨石,然文明未开,灵智蒙昧,得之可拥百万军。” 这一下,孟焕心底欢喜了许多,反正他心里也没谱,大不了等到大军开拔到了目的地之后,就按书中所写给他硬套就是。 谁敢说个不,得问他的铁骑答不答理! 他倒是觉得,大汉王朝实在完全可以不用底层公民的民脂民膏,完全可以效仿蒙古以战养战的那一套。 反正都是苦一苦公民,没必要把眼光就盯在自己治下的那些诸夏子民,其他国家的子民也要享用一番诸夏子民,在战乱中的待遇嘛! 为了世界的战争,念必…… 这些人为了能插足诸夏阵营,应该会感恩戴德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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