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七章 一招(1 / 2)

午后,路明非将一上午做出的ppt模板保存,关闭电脑,戴上鸭舌帽和墨镜,从寝室动身。

他要去与恺撒决斗,用剑道的方法,这是在请恺撒帮忙的那天就定下的约定。

看起来这位学生会的老大、学院里最顶尖的富两代,仿佛还对自由一日时的拼刀耿耿于怀,他的狄克推多明明压制着楚子航的村雨,却在路明非接手的一刻,瞬间转于下风。

也许是念找回场子吧,所以才邀请路明非来一场正式的决斗。

说实话,路明非并没有正统地进修过什么剑术和剑道,他的出刀全靠战场上厮杀的经验和反响反映,尤其是弹刀,这项技巧基本就只依赖于持刀者本身对于时机的把握。

路明非心念要不要给恺撒留点面子,放放水,尽可能和这位有钱师兄打个平手。

这话提及来可能有些自傲了,但倘若他使出全力,恺撒绝不会有获胜的可能性,闭着眼睛他都能赢,1分钟之内,他就能彻底击穿这只骄傲雄狮的架势。

不管恺撒何等天才,也不过是一个还未完全成长的学生,而路明非,早已将各种战斗技巧融入身体的本性,看到敌人出刀,他的身体就会自然而然地动起来。

但江湖不是打打杀杀,江湖是人情世故。

好歹也是学长,还帮过忙,怎么说也得留点情面。

他猫着来到约定的地点——运动馆。

就像是全部其它运动馆一样,这里空间宽阔,四周有钢铁围栏,安着一列列蓝色的不雅寡席座椅,只是卡塞尔的运动馆还要更加宽广,乒乓球台、网球场、篮球场、剑道场...

全部你听说过没听说过的场地这里都有,场馆的弧形穹顶有明亮的挂灯,温和不刺眼的白光照亮着这个公共场地,全部人都可以依附学生卡刷卡进场,去进行自己喜欢的体育运动。

这里是个完全公用的场地,只会在运动会这些节日里被暂时征用,上课有专用的教室,各个社团的活动场地也是独立的,究竟是在山里,地皮许多,自昂热校长建校起,卡塞尔曾经进行过数次扩建了,许多结业之后的学生都市为母校捐款,例如捐一栋教学楼,或者一个花园,用一块石碑刻下捐赠人的名字和结业年份。

场馆里有许多学生,他们都在挥洒汗水,篮球场上一群两米以上的壮汉在奔跑,运动鞋磨擦地板发出刺耳的声音,束着马尾的女同学穿戴白色的运动服,像是《网球王子》里那样,一颗网球击中钢丝缠绕成的护栏,在裂缝中旋转磨擦,兵乓球台上的乒乓快得只有一道残影,球手的手臂挥动,只能听到球和球拍撞击的清脆声音。

只有在卡塞尔混血种们能力体会到竞技的康乐,其他处所没有与他们同样水平的运动员。

入学两周,路明非还是第一次来这儿,他对体育运意向来不感兴趣,他的体育成果从小学起就很差,全班垫底,高中上体育课时,赵孟华和他的几个兄弟去找隔壁班的打篮球,他就去小卖部用零费钱买辣条,然后和几个爱打游戏的死宅同学聊天,或者是去找陈雯雯咨询文学部事宜。

他总是站在场外的人,唯一一次参加运动会难看丢到了全校,一千米接力跑的运动员都准备入场了,裁判才告诉他们上一场的男子一千米还有一个人没跑完,得等一会。

整个学校的教员和不雅寡都看着他跑完全程,如果不是陈雯雯在塑料草坪上跟跑了最后一圈,他恐怕真要弃权。

如今他跑完一千米也不会喘气了,可也不会再有人陪着他一边跑步,一边喊加油。

那个爱穿白裙子、喜欢抱着一本书站在图书馆书架前的忧郁女孩,终于还是找到了她的白马王子,而跟在她死后瞻前马后的小跟班,也有了更广阔的世界。

路明非又回忆起一些仿佛隔的很远的往事,他摇摇头,看了一眼篮球场上的中锋,中锋的黑色背心上印着12号的号码,一个大跳扣篮,队友们为他欢呼,和他击掌。

“3号剑道场...3号...”路明非支回视线,左顾右盼,这场馆实在太大了,今天又是周六下午,好多人都在这儿玩。

远远的,他看睹人群围绕成一个圈,心中涌起不详的预感。

他把衣领往上提了提,爬到一旁的不雅寡席上,朝下望。

一头耀眼的金色头发很是扎眼,正是恺撒。

他的穿戴很简洁,上身是白色的背心,下身是宽紧的黑色短裤,手臂和小腿上的肌肉棱角分明,很有力量感,特别是他的胸肌,即使穿戴背心也无法遮拦完美的比例。

只是站在场馆中间,他就吸引了无数的视线,许多女孩围绕着他,对他抛媚眼,挥手,他也不害臊,同样挥手回应,的确就像是明星的睹面会,太骚包了。

果不其然,有这家伙在的处所,就会是视线的中心。

路明非叹了口气,心念还是多放点水吧,究竟这么多人看着,肯定还有无处不在的狗仔藏在人群中拍照,他用脚趾头都能念到今晚论坛上的头条会是什么,肯定是类似这种的:

【s级与恺撒再战,谁胜谁背?】

【学院的王者是否易主,谁将成为新期间的统领者?】

......

他又不念要名气,就演一演输给恺撒师兄吧,但待会溜的时候可能会有点费事,人太多了,很难挤出去,不过有好师兄在,既然是师兄邀请的,顶顶锅,也是应当的嘛。

路明非于是把鸭舌帽和墨镜取下来,藏在板凳下边,从台阶上大步往下走。

“路明非来了!”不知是哪个嘴贱的喊了一声,全部人都抬头看了过来。

人群自觉地让开一条路,将舞台留给两位主角。

恺撒扔过来一把竹剑,路明非稳稳接住,入手的感到大约有铁制剑的三分之一重,仿佛是特制的。

“除了自由一日,只有在实战演习的课堂上能力使用实剑,可惜我比你高了两级,否则就可以在课堂上用狄克推多向你请教了。”恺撒晃了晃手里的竹剑,这家伙的身材太甚高峻了,握着竹剑就像是握了根鸡毛掸子,光是看着都有一种举重若轻的错觉。

反之路明非拿着就很适合,他穿戴校服,身材偏瘦,可没人敢轻视他,他曾经向全部人证明过自己的实力了,女孩们都相信墨绿色校服下面藏着的是匀称的腹肌,路明非必然是那种穿衣显瘦,脱衣显肉的完美衣架子。

“真刀是会出人命的。”路明非说:“恺撒师兄我们还是不要用真刀比力好。”

“哦。”恺撒眯起眼睛,“你的意思是,我如果用真刀的话,我会死么?”

火药味十足!

围不雅的人连忙叽叽喳喳地讨论起来。

“不是,我不是这个意思...”路明非辩解道。

“那你是什么意思?”恺撒慢慢举起手中的竹剑,形成了‘正眼’的起手式动作,一个俭朴的起手动作充满了韵味和力量感,“一个握剑的人,自然该有控制住手中剑的自信,就算用真刀,我也不会伤到你。”

“刀剑无眼,既然是商讨,自然不应用真刀。”路明非摇摇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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