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3章奇妙之处(1 / 1)

    「你娘那.....」

    「我奶晓得了会怎么样?「林菲粤不答反问,让林春风脸色有些难看。

    「那去跟你奶要银子买些鸡蛋,再买只鸡。」林春风也不晓得说的是气话还是怎样,林菲粤就晓得自己差点气笑了。

    「那爹你去吧,我可不敢.....」

    「我.....」一句话把林春风堵得是哑口无言,林春风晓得,刚刚要医药费的时候,他娘虽然没说什么,但是内心定是不肯的,再要买鸡蛋和鸡,绝无可能了。

    「爹,你去守着娘吧,免得她醉来,身边没人。」林菲粤不念看到林春风,所以直接给他支走了

    「唉.....」林春风乖乖的走了,进了房里,他看到了罗一还没醉,便转身到了另一侧,去看了看林耀宇,这孩子,刚哭完。

    「小宇,你娘没事.....」林春风的声音不再跟林菲粤说话时那么强硬,反而柔了一些。

    「爹,我娘没事吧?」林耀宇担心的问道。

    「没事,等你娘醉了就好了,你乖乖的养伤,不要让你娘担心,晓得吗?」林春风摸了摸林耀宇的头说着。

    药熬好了,罗一还没醉,原来跟莫霄煜约好了午后,现在也快到了。

    柳眉和石然此时也在各自的房里装鶴鹑了,纷纷出来打水,准备做饭,睹到林春风,也只是打了个召唤,连问都不问,可林春风愣是没觉得哪里舛讹劲,林菲粤真念把林春风的头撬开,看看里面是不是左脑是水,右脑是面,一走路,一晃悠,便糊在了一起。

    莫霄煜在镇上转了一圈,林菲粤要买的调料,跑了好几家才给买齐,把东西带回家的时候,正赶上吃午饭,莫霄煜的娘,周立然一看自己的儿子回来了,还带了不少东西,有些新奇,但是一念这孩子从小到大都不必要自己担心,便没过问。

    柳屠户又是个粗心的,更是不会在意这些了,吃饭的时候,周立然念到了莫霄煜那个定了的未婚妻。

    「霄煜啊,你看,要不要年后,咱们把你的婚事办了?」莫霄煜的婚事在周立然的心里就是一个大事,除非他成婚了,不然她总是吊着这颗心。

    「娘,不急.....」此时的莫霄煜不晓得为何脑海中会闪过林菲粤的模样,便推脱了起来。

    「怎么能不急呢,你都两十一岁了,你看看和你同岁的,都有孩子了,就你连媳妇儿都没有呢!「周立然担忧的说着。

    「娘,我自有计划,您就照顾好我爹就行了,我的事情日后再议。」莫霄煜显然不念在这上面再多说些什么。

    「你这孩子,你不晓得,人家林家也不晓得能不能愿意?」听到莫霄煜的话,周立然有些愁啊,当初给了五两银子,说是定了下来,但是万一.....有人出更多的银子,那林家定会推掉自家这边的。

    「吃饭,吃饭,儿子不着急,你别总催他!」在柳家,周立然更像是一个汉子,主管家里的大事,而柳屠户,围着灶台,洗洗涮涮的,更像是一个贤妻良母,要不是因为他爹做饭实在难吃,恐怕连做饭的差事都市包了。不过对于这种,莫霄煜早已睹怪不怪了。

    「住手.....」吃过了午饭,周立然刚要拾掇桌子,就被柳屠户喝止住了,则是一脸够了的神情,真念擦桌子的布塞到自己亲爹的嘴里,能不能稍稍分一下场合。

    「忠哥,我就是念拾掇一下.....」周立然无奈的说着,自己的相公虽然外表看起来是一个大粗人,可是却是打心底宠爱自己,柳忠这边是一脉单传,没念到到了自己这里,也只是生了霄煜一个,所以她才着急给霄煜说门亲事,好让他赶紧给柳家开枝集叶。

    「我给你说了多次,这些事情,不用你,你的手势绣

    花写字的,可不敢动这种粗活。」柳忠是真真的心疼周立然的,早年间,周家落魄了,自己才有幸能娶到她,不然依附着自己这一把子气力,大字不识一个,怎么能娶到大家闺秀呢,婚后更是生了个儿子,他知足,所以对她,更是宠爱有加

    「娘,爹,我有事,出去了。」莫霄煜拿起了放在墙脚的调料,便出门了。

    「这孩子,这两日也不念书,就晓得往山上跑!」周立然有些无奈的说道。

    「娘子,你别担心了,霄煜是一个知分寸的。」柳忠一边拾掇着一边去劝着周立然,生怕她担心

    林菲粤这边,罗一醉过一次,给她喂好了药,林春风说要守着罗一,让林菲粤去帮忙做彼,林菲粤都没搭理他,偷偷的把小背篓里的饭菜偷偷的放到了林耀宇的床头,,稍微打开了盖子,免得饭菜坏掉。

    「姐姐,这.....」林耀宇看到林菲粤偷偷把饭菜放到自己身边,他闻到了肉味,还有米饭的香味。

    「这个一会,爹去奶奶那边吃午饭的时候,你偷偷着吃,不要让他看到,不然全都得让他拿到奶奶那边去。」林菲粤小声的叮嘱着。

    「我晓得了,娘如果醉了,我便喂娘吃点,你宁神.....」林耀宇自然是晓得姐姐是要出去的,所以乖巧的说着。

    「小宇真乖,姐姐回来会给你带好吃的,但是如果爹问起来.....」.

    「我就说姐姐去打草去了!」林耀宇还没等林菲粤说完,便说道。

    「真聪明。」林菲粤在林耀宇床边放好了水,然后背起了小背篓,偷偷溜出了门,如果不是跟莫霄煜约好了,林菲粤必然不会出来的。

    到山上的小茅屋的时候,莫霄煜还没来,林菲粤点了火,烧着水,莫霄煜到的时候,林菲粤曾经满头大汗了,不过野山鸡和野兔都曾经拾掇利索了,都用盐吧抹好了。

    「我可是来的太晚了?「莫霄煜把布袋里的调料一样一样的往外拿着,然后对着林菲粤说着。

    「没有,柳大哥,我无事,便提早出来了。」对于自己家里的事情,林菲粤可没有要跟外人诉苦的意思,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的未婚夫。

    林菲粤按照比例,把全部的调料都分装了出来,然后让莫霄煜烧火。

    「柳大哥,这个必然要小火,然后匀火,不能过大,也不能过小。」林菲粤说着。

    「好。」莫霄煜是林菲粤怎么说,他便怎么做。

    他看到林菲粤一样一样的放进锅里,然后一点一点的翻炒着,没念到,味道愈来愈香,愈来愈浓。

    「那个,菲粤?」莫霄煜一直没有开口叫过林菲粤,林菲粤一听到莫霄煜叫自己的名字,怎么都觉得有些勾引力了,怎么突然间觉得自己的名字这么好听呢!

    「菲粤?」看到发呆的林菲粤,莫霄煜又叫了一声。

    「柳大哥.....怎么了?」回过神的林菲粤,感到自己的脸微微发烫。

    「那个,我念晓得,你这是在做什么?」莫霄煜开口问道。

    「这个叫火锅底料,这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,不管是炒青菜,还是炒肉,都是超级好吃的。」林菲粤笑着说着。

    「哦。」莫霄煜憨憨的说着,不过他还是不晓得这到底是是什么,只是看到了是各种调料炒在了—起。

    「呵呵,一会我做出来,你尝尝就晓得这个底料的奇妙之处了。」林菲粤笑着说着。

    「好。」莫霄煜安安静静的烧着火,林菲粤这边大力的翻炒着,随着底料越多,翻炒的东西便越多,林菲粤这小身子骨,虽然瘦小,但是常年干活,所以气力还是蛮大的。锅底料炒好了以后,林菲粤拿了个盆子,装了起来。

    林菲粤剁

    了了五只兔子和五只野山鸡,然后烧开了水,把野兔肉和野山鸡肉别离过水焯了一下,然后用油把底料炒香,把肉放了进去,先是大火烧开,然后小火慢炖,肉香的味道愈来愈浓,莫霄煜在一旁闻着不用吃都晓得必然好吃,这么看来,去镇上卖,定是可行的。林菲粤拿出了一个大碗给林霄煜盛了出来一些,念着先让让他尝尝。

    「柳大哥,你尝尝,味道如何?」林菲粤有些慌张的问道。

    「好吃,有种麻麻的,辣辣的,吃了一块,就念吃下一块,这是我长这么大,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。」柳林霄煜这是第一次吃东西的时候说话。

    「柳大哥,这些东西,如果拿到镇子上卖的掉吗?」林菲粤野兔和野山鸡都只炒了一半,怕卖不出去,会坏掉,其他的抹了盐巴,明日再做也是可以的。

    「我觉得是可行的,我常日里在镇上读书,也吃过不少的酒楼,他们做兔肉还有野山鸡肉,都没有你做的这么好吃。」莫霄煜夸赞的说着。

    「那我便宁神了,要不我把背篓留下给你,你好把兔肉放进去,背到镇上去卖?」林菲粤担心莫霄煜没有家伙式来背肉去镇上,所以问道。

    「房里有一个大的背篓,我放到那里,然后背下山就可以了,你的背篓你还是背回去吧。」莫霄煜晓得这小背篓虽然看着不起眼,但是普通人家也是必不成缺的。

    「好,那便劳烦你了,我先回家了。」林菲粤把灶台拾掇赶紧,便赶紧先走了。

    莫霄煜也赶紧把放肉的罐子,放到了背篓里,一背起来,这才发明,有些重,不过自己还能承受,背着背篓也离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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